强化基层治理功能 夯实基层执政基础
来源:上杭县委编办 时间:2021-01-04 10:01 浏览量:{{pvCount}}

  上杭县积极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乡镇党委统筹协调各方的能力和领导基层治理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强化,初步构建起了以党建为统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得到有效提升的组织体系,基层干部群众普遍反应较好。

  一、整合优化乡镇机构设置、职责运行,统筹下沉编制资源 

  (一)乡镇机构实行限额管理、科学设置。按各乡镇地域差异、产业特色重新设置机构,党政内设机构按一般乡镇(5个乡镇)不超过4个、大乡镇(17个乡镇)不超过6个设置。整合乡镇事业机构,按不超过3个进行设置。根据临江镇地处城区的地域特点,参照“街道吹哨、部门报道”综合执法机制的模式不设综合执法队,设置综合执法协调中心,不设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设置社区建设发展中心。临城镇地处城郊的地域特点,临城镇乡村振兴中心加挂社区建设发展中心牌子(在规定的限额内),以满足临城镇社区管理服务任务不断增加的需要。 

  重新构建的乡镇机构优势在于乡镇党委领导基层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的功能在机构和职能上得到进一步强化,专门设置了基层党建办公室,党建工作机构得到健全,机构和人员力量配齐配强,夯实了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二)明晰权力边界,规范职责运行。针对乡镇反映最为迫切的权责不匹配、职责不清晰等问题,认真组织乡镇梳理编制权责清单,细化主要职责,实现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衔接,充分发挥乡镇权责清单在明晰乡镇权力边界、规范职责运行、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创新基层人员编制管理,加大编制资源统筹力度。在总量控制范围内,根据服务和保障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的需要,对个别乡镇编制作出调整。如白砂镇因设立新材料产业园区,通贤镇近年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给予调增编制。根据乡镇工作任务变化,下沉县直部门派驻乡镇编制,充实乡镇人员力量,将县社区矫正中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所、会计委派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城乡建设工作站(原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等合计110名派驻乡镇人员事业编制划转为乡镇所属事业编制。对各乡镇事业单位之间分配编制问题不作统一规定,充分尊重乡镇的意见,乡镇结合各自实际因地制宜分配事业编制。 

  (四)赋予乡镇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在乡镇工作任务重且人员力量有限的情况下,推行“打破编制身份壁垒,人员按岗管理”的综合管理模式。根据乡镇机构调整后设置的31个综合岗位目录,各乡镇党委根据人员配备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统筹使用各类编制人员,对职数实行总量管理,在不改变在职人员编制、身份的前提下,由各乡镇党委结合工作需要统筹使用,实行一人多岗,多人一岗,有效实现职责和人员力量的有机融合。 

  二、扎实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后续工作,巩固深化改革成果 

  在圆满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三定”规定的基础上,会同组织部、人社局等部门对乡镇“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及时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强化乡镇“三定”权威性,确保乡镇机构改革落地生效。目前,全县乡镇已完成新衔牌、新印章的启用和旧衔牌、旧印章的废止工作,按乡镇综合岗位设置职务名称规范任命干部,按重新构建的机构正常运转。下一步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督查评估,推动乡镇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二是提升便民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办事指南和办理规程,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向村(社区)延伸。三是做好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使新进岗位人员能尽快履职到位。四是按上级要求建立健全配套政策,如完善派驻人员的管理,结合实际健全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五是尽力推动乡镇干部激励措施的落实。 

    

  上杭县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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