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厦门市委编办强化事业编制资源统筹调配,出台实施《厦门市事业单位编制周转管理办法(试行)》,探索建立需求引领、基数不变、存量整合、动态供给的编制管理新模式,着力破解编制供需矛盾,满足公共事业发展亟需。
一是强统筹,建立一个专库。按照“市级统筹、重点保障、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原则,在不调整各单位原有编制数的前提下,整合分散各处的空编资源,以及生产经营类改革、“小散弱”事业单位整合精简回收的事业编制,统一建立事业编制周转专库,确保形成规模效应,实现编制资源“共享共用”。
二是严标准,明确两个规范。使用方向上,除有明确编制核定标准、新成立单位、新增固定职责任务重且不能或不宜交由市场承接的情形外,原则上不再核定无固定期限的增量事业编制。使用条件上,要求事业单位满编且原则上三年内有自然减员情况可申请核定周转编制,且周转编制的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实现编制“核得出去、收得回来”。
三是抓核心,保障三项重点。聚焦民生短板、中心工作,明确周转编制优先用于中小学校因合作办学、教师产病假等情况产生的编制需求。重点服务保障高端急需人才引进、重点关键岗位接替、解决事业单位干部年龄老化等结构性问题三类情况,保证有限的编制资源用在“刀刃”上。
四是建机制,做好四方管理。市委编办与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建立周转编制管理联动机制,市委编办统一负责管理,周转编制及其在编人员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实行统筹专户单列统计。同时,周转编制纳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基数,组织、人社部门按照事业单位的编制动态调整岗位设置和岗位结构比例,确保周转编制“精准核算、用管并重”。
(厦门市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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