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厦门市委编办围绕职能定位调整、布局结构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等方面,科学厘清政与事、统与分、控与活三种关系,综合施策,多措并举,扎实推动事业单位挖潜增效、创新发展。
一是厘清“政事”关系,职能定位更清晰。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要求,明确事业单位职能边界和功能定位,推动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更好结合。以法律法规、权责清单、机构编制文件为依据,科学认定、全面规范涉及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273家,并随行政职能剥离同步调整机构名称、明确职能定位、精简事业编制,进一步理顺政事关系,强化公益属性。扎实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撤销职能弱化或无生产经营能力的事业单位建制,推动生产经营能力强、市场效益较好的转企改制,共撤销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59家,其中转企改制34家,共收回事业编制3400余名,市区两级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全部到位,有效激发事业单位活力。
二是厘清“统分”关系,布局结构更优化。一方面加强“统”的层次和力度,突出职能衔接和体系规范,针对机构改革工作机构合并职能调整、同一部门所属数量过多任务相近规模偏小、机构设置不合理效益不高等问题突出的事业单位,采取撤销建制、重组机构、调整职责、规范内设等方式进行整体性重构、系统性优化。另一方面提高“分”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特点,实行差别化改革和管理措施。完成国有林场区域机构整合优化改革任务并精简人员编制40%。落实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机构调整工作,健全完善环境监测和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的管理体制。整合全市11家事业单位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职责,组建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构筑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体系。
三是厘清 “控活”关系,资源配置更高效。用管理控编制、以创新活编制,积极化解需求与供给、存量与增量的矛盾。编制管理上,制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统筹调配管理办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办法》等相关制度,明确机构编制评估内容、指标、程序,以及市区、部门、镇街之间统筹调剂编制的原则路径。同时,对标准不明确、弹性较大或管理混乱的事项,统一执行口径,构建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体系。编制创新上,推动国企教育集团开设幼儿园,登记为不纳入机构编制核定范围的事业单位法人,腾挪出更多编制保障教育需求。采取合理核定人员规模作为财政补助经费和岗位设置依据的方式,解决地方戏曲单位高素质表演人才不足问题。修订出台中小学、幼儿园领导职数配备和党政后勤管理机构设置标准,对公立医院党政后勤管理机构实行总量控制、行业监管与自主调控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提升办学办医专业化水平。
(厦门市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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