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事业编制资源统筹调配,破解供需矛盾,厦门市委编办出台《厦门市事业单位编制周转管理办法》,建立了需求引领、动态供给的编制管理新模式,推动编制资源高效配置。
一、三管齐下,全区域统筹建立专库
采取收、控、转等方法,整合市域范围内的事业编制资源建立周转专库,实现“集中管理、存量活化、增量优化、共享共用”。收—活化存量,明确“有整合、必精简”的原则,同一部门所属数量过多任务相近规模偏小、机构设置不合理效益不高等问题突出的事业单位,需采取撤销建制、重组机构等方式进行优化。整合市财政局所属财政支付中心、非税收入中心并精简回收10%编制,推动市城市规划研究设计院等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完成转企改制并收回全部编制。控—腾出余量,除有明确编制标准及与服务人口相关的教育、卫生、基层综合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外,市、区两级分别按照事业编制总量的一定比例控制空编使用。转—压缩增量,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与政府购买服务之间的联动,能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的公益服务,不再直接举办事业单位提供。推动公益服务保障由政府包揽向市场化转变,对作为福建省最大单体图书馆的集美新城图书馆,仅核定少量管理岗位和核心业务岗位人员编制,其余采取业务外包的形式解决,有效减轻事业编制负担。采取合理核定人员规模作为财政补助经费和岗位设置依据的方式,解决地方戏曲单位高素质表演人才不足问题。
二、三措并举,全要素规范配置体系
树立保压并行、增减并举、评审并重的编制配置理念,统一周转编制核定原则、程序等内容,构建规范完备的编制配置体系。使用范围有保有压,明确除有编制核定标准、军转安置、人才引进、新成立单位、新增固定职责任务重且不能或不宜交由社会组织承接的情形外,原则上不再核定无固定期限的增量事业编制。确因工作需要增加编制的,按照“撤一建一、内部调剂”的工作思路,一律通过系统内统筹、单位内调剂或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岗位职责调整优化等方式解决。使用条件能增能减,明确事业单位满编且原则上三年内有自然减员情况可申请核定周转编制,周转编制的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根据周转编制使用效益采取人员自然减员时“减一收一”、到期回收等方式进行循环使用,实现编制能增能减。使用程序先评后审,明确“单位申请有论证、处室审核有评估、集体研究有依据”的周转编制审批程序,并要求评估需结合重点改革任务、职责调整履行、编制配备使用、岗位结构要求、横向多维比较等方式加强分析研判,为科学动态调整编制提供数据支撑。今年以来,按照镇街综合执法改革推进需要,核增试点镇街综合服务中心周转编制,专门用于加强镇街权责清单修订和综合执法改革试点相关事务性工作。
三、五池同蓄,全方位保障重点工作
结合厦门跨岛发展、人口流入明显的实际,聚焦城市发展、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等核心重点工作,将编制专库科学细化成5个编制池,实现对焦对点、专编专用、靶向投放。其中,高层次人才编制池主要面向重点实验室和其他专业技术单位,为福建省首批创新实验室嘉庚创新实验室提供15名周转编制,专门保障引进省级人才计划以上高层次人才的用编需求,助力形成市场化合同用人、稳定编制留人的人才聚集机制;政策性安置编制池供全市接收军转干部、随军随调家属等政策性安置超编的事业单位周转使用,今年以来已核定近70名编制,为厦门市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市荣誉称号提供编制保障;公共卫生编制池主要着眼于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需求,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及疾控机构编制标准比例预留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编制;基层医疗服务编制池对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重点保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重点中心工作编制池围绕“两高两化”城市建设,服务保障大招商大发展、营商环境优化、岛内外一体化跨越发展、提升生态环境品质等中心工作需要。同时,5个编制池还可根据实际需求及编制情况进行转存增减灵活调整,通过市域范围内的编制关联互动和小领域、小系统个性问题的解决,保证有限的编制资源面向一线、贴近基层、用在“刀刃”上。
四、多方共管,全链条完善管理机制
完善多方协作和精细化管理机制,建立内外结合、系统联动的立体监管体系,推动周转编制从核到管系统规范。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市委编办与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建立周转编制管理联动机制,市委编办负责统一管理,周转编制及其在编人员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实行统筹专户单列统计。组织、人社部门将周转编制纳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基数,按照编制动态调整岗位设置和岗位结构比例,确保机构编制与人事管理、社会保障、财政保障等相关政策衔接到位,实现周转编制“精准核算、用管并重”。推动源头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实现公务员信息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多个主管部门的系统共享共用。以机构编制及领导职数使用审核、机构编制管理与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同步、用编进人流程四大模块一体化为目标,探索建立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统一管理的“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平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社、审计、巡察等部门的配合联动,将周转编制管理融入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及各种专项督查中,建立完善分工负责和责任追究机制,共享问题线索,畅通反馈渠道,构建既相互支持配合又互为监督制约的工作格局。
(厦门市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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