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将《条例》纳入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购买100本《条例》单行本分送区委中心组成员学习。在新罗TV和新罗新闻网开设《条例》宣传专栏,全力做好《条例》的宣传和解读工作。将《条例》学习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通过主要领导上党课、集中学习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结合机构改革、调研、法人登记等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相关政策,把政策法规宣传融入日常工作中。
二是强化制度配套。坚持以《条例》为准绳,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制定印发《中共龙岩市新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龙岩市新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调整的审批权限和报批程序。强化归口管理,在机构编制业务统筹、工作程序等方面主动与组织部门做好工作衔接、请示报告,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全面领导。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把监督检查作为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于2021年9月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共查找超编超职数等问题19个,并就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区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监督范围。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机构编制核查“全覆盖”任务。
四是强化日常规范。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法规意识,积极与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对重大事项进行法律审查,确保“三定”规定涉及的工作职责和部门分工协调机制合法合理。着眼厘清区、镇权责关系,统一研究制定镇(街道)权责清单模板,镇(街道)对照新的“三定”规定系统梳理、修订完善,形成了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的权责清单。
(新罗区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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