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多举措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绥安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来源:漳浦县委编办 时间:2022-05-06 14:39 浏览量:{{pvCount}}

 

漳浦县从优化组织架构、灵活用编用人、积极赋权减负、推进集中审批和综合行政执法等4个方面入手,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绥安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激发绥安镇发展内生动力。

一、完善党委政府职能,构建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在限额内合理重构组织架构,调整优化绥安镇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名称、职责、结构等,综合设置6个党政机构和4个事业单位。一是加强党的工作机构建设,设立党建办公室,充分发挥党组织阵地在基层治理中的引领功能;设立乡村振兴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加强综合执法机构建设,设立城市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形成统一组织领导,相关执法队伍参与的联合执法新模式;三是加强便民服务机构建设,设立绥安镇便民服务中心,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向村(社区)延伸,建立村(社区)便民服务点(站),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服务,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同时,结合经济发达镇发展的实际需要,设立科教文卫体服务中心,为做好经济发达镇镇文化产业和旅游资源开发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构建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体系。一是在编制保障上给予倾斜。核定绥安镇行政编制44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4名,事业编制80名,占漳浦县17个乡镇编制总数的十分一。同时,在其人员用编上给予大力支持,通过支持招录,政策性安置、人才引进、定向招录等多种方式,不断充实经济发达镇工作力量。二是核足领导职数。核定绥安镇领导职数13名,比一般乡镇多一名,进一步充实加强领导力量。设置了4个可配备副科级领导干部的事业机构,为事业编制人员的提拔晋升开辟了渠道。三是赋予灵活的用人自主权。推进后勤服务保障社会化,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凡是适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公共服务和事务性、辅助性工作等引入竞争机制,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近年来,聘用河道专管员、森林土地资源保护协管员、林业协管等编外人员40人。

三、积极统筹赋权减负,构建科学明晰的职能体系。一是“下放事项清单管理”推进放权赋权。按照“权责一致、依法下放、能放即放”的原则,结合省政府批准的《福建省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指导目录》,梳理下放绥安镇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项目审批、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农业技术服务、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方面60项管理权限,对暂时不具备条件下放的管理权限,将积极创造条件,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确保放权精准度高,做到承接有序、无缝对接。二是“权责清单管理”推进赋权增能。扩大基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编制《绥安镇权责清单》,明确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领域的210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绥安镇权责清单范围,同时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三是“属地事项清单管理”推进瘦身健身,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指导目标>》(闽委编办〔2020〕207号)要求,结合绥安镇实际,印发并公布漳浦县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事项82项,进一步厘清县乡职责边界,明晰规范县乡管理事权切实将不属于乡镇承担的职责任务全面剥离,助力基层瘦身健身,激发内生动力。

四、强化基层综合治理,构建运行高效的治理体制。一是积极打造群众满意的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绥安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支持便民服务中心的硬件设施升级,为服务群众营造良好条件。优化服务流程,积极推广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办事代理、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立足“一网通办”,推进政务服务网向绥安镇延伸,推进“不见面”审批,减少群众办事“来回跑”,政务服务效能显著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二是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探索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根据省委编办、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闽委编办〔2022〕3号),发文征求绥安镇及县直各部门意见,在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确保行政执法权限向经济发达镇有效延伸和下沉,持续探索推进执法资源和力量的有效整合。三是强化经济发达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建立健全将县直部门派驻机构纳入绥安镇统一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成立统一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将县直派驻机构工作纳入领导小组,县直派驻机构人员的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需听取绥安镇党委意见。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县直部门派驻机构负责人,绥安镇可根据工作需要,使其参与乡镇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漳浦县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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