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从优化机构设置、统筹编制管理、规范权力运行、赋权增能减负等4个方面入手,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基层治理和服务效能,进一步激发发展内生动力。
一、优化机构设置。在机构限额内,调整优化经济发达镇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名称、职责、结构等,综合设置6个党政机构和4个事业单位。一是强化党建工作机构建设,设立党建办公室,充分发挥党组织阵地在基层治理中的引领功能;设立乡村振兴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二是强化综合执法机构建设,设立城市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县直和乡镇执法资源,形成统一组织领导、“联合执法+专业执法”的新模式。三是凸显经济发达镇特色,为加快推进特色文化产业和旅游资源开发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在绥安镇和岩溪镇均设立科教文卫体服务中心,相关做法在岩溪镇召开的2021年全省乡村振兴现场会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二、统筹编制管理。一是强化编制保障。在经济发达镇人员用编上给予大力支持,进一步充实加强领导力量。设置4个机构规格相当副科级事业单位,打通乡镇事业编制身份干部上升通道。二是加强人才政策倾斜。通过支持招录、政策性安置、人才引进、定向招录等多种方式,不断充实经济发达镇工作力量。三是采取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推进后勤服务保障社会化,对河道协管、林业协管等适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公共服务和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
三、规范权力运行。一是打造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优化便民服务流程,积极推广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办事代理、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向村(社区)延伸,建立村(社区)便民服务点(站),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服务,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办事。二是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依照《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在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基础上,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确保行政执法权限向经济发达镇有效延伸和下沉,持续推进执法资源和力量有效整合。三是强化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建立“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将县直部门派驻机构纳入经济发达镇统一组织协调管理,成立统一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县直派驻机构人员的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需听取所在乡镇党委意见。
四、赋权增能减负。一是以“下放事项清单管理”推进放权赋权。结合《福建省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指导目录(一)》,梳理下放经济发达镇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方面多项管理权限,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确保放权精准度高,做到承接有序、无缝对接。二是以“权责清单管理”推进赋权增能。扩大基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编制《经济发达镇权责清单》,明确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领域的200余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经济发达镇权责清单范围,并向社会公布。三是以“属地事项清单管理”推进瘦身健身。结合经济发达镇具体实际,印发并公布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事项,进一步厘清县乡职责边界,明晰规范县乡管理事权,切实将不属于乡镇承担的职责任务全面剥离,激发内生动力。
(漳州市委编办供稿)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