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德市委编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主动适应新常态,务实创新、持续发力,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四手抓”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难点热点问题,着力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有力提升全市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抓学习宣传,增强监管“力度”。一是领导班子带头学。召开市委常委会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传达学习《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基本要义和纪律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二是机关层面全面学。收集机构编制重点名称解释、法规、文件并汇编成册,指导推动机关单位学习好、贯彻好、运用好机构编制相关政策,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三是业务骨干重点学。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其配套制度的学习融入编办日常工作,依托机构编制系统“青年讲堂”,由业务科室骨干交流讲授机构编制法规文件、业务领域核心要义,让全体干部准确把握相关知识,当好监督检查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抓协同联动,提升监管“厚度”。一是注重数据监管。认真做好机构编制数据台账更新和统计工作,及时填报季报年报数据,认真审核市直及各县(市、区)机构编制统计数据,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准确。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录用、聘用、调配、退休、辞职、职务变动等及时调整实名制系统,确保机构编制的使用效果。二是开展“双随机”抽查。对56家事业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按照比例随机从事业单位名录库中抽取事业单位、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对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及职责履行、规范用编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实施三库比对。与财政、人社部门建立人员对账制度,通过数据比对、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财政供养人员核查,查清机构编制资源实际配置情况。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社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实时更新领导职数管理台账数据,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有为有位。
三、抓蹲点调研,挖掘监管“深度”。 一是紧扣中心工作选题。聚焦城市建设、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教育民生、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找准机构编制工作切入点,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对近年来有关教育系统在执行“三定”情况、编制使用效益、人员选调机制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深入一线摸底求证,掌握第一手资料。开展以机构编制工作创新,护航乡村振兴等方面的课题研究,前往主要承担乡村振兴要素的保障部门,调研探索部门联动、科学配合促乡村振兴体制机制方面的经验。二是紧扣问题导向及时解题。先后赴农业、科技、自然资源、海渔等市县部门、镇街和村居基层,了解乡村振兴各要素保障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所采取措施、取得成效、积累经验和实际感受,对乡村振兴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改革措施有针对性征求市直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汇总积累了许多具有建设性和操作性的良方良策。例如,建立乡村振兴人才周转编制池,统筹调剂多名编制专项用于引进乡村振兴紧缺急需人才等。三是紧扣结果导向做好破题。聚焦“以优化完善教育系统机构设置、职能配置、运行机制,助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矛盾问题”目标要求,赴教育系统蹲点调研,及时梳理分析建议对策,评估、汇总调研情况形成调研报告。
四、抓督促整改,拓宽监管“广度”。一是建立预警机制。立足宁德市实际,出台《关于建立编制管理预警机制的通知》,对预警对象、总量控制原则、预警等级及管理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大监控力度、强化过程管理、提前预警防范,从制度源头防止超编情况发生。二是规范科级职数。对市直各部门科级领导职数管理实行事前审核,掌握市直各部门科级领导职数使用动态,指导推动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复的“三定”规定、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和名称使用相关职数,坚决防止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防止领导职务名称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三是健全监查体系。协助参与市委选人用人专项巡查工作,明确巡察内容,做到巡察内容清、标准明、措施简、成效优。与巡察组下沉部门一线实地检查,切实了解机构运转、人岗匹配、履职尽责等情况,发现问题并建立台账,要求限期整改,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权威性和严肃性。
(宁德市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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