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适应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新形势新要求,推动建立职责明晰、上下协调、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系,莆田市委编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在优化机构、建强队伍、从严评估上出招用力,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着眼配套设机构,明确执法权责。按照“管辖区域就近、执法要素相似、执法力量均衡”原则,整合承接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林业、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划入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职责,合并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大力推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形成一个拳头集中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聚焦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职能定位,明确细化了查处污染防治监督检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调解环境污染纠纷等3大类11项职能,有效破解主体责任不明、履职边界不清、机制运行不畅的问题,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高效性。
二是着眼专业建队伍,强化执法力量。坚持“优化结构、注重效能”原则,聚焦职能定位和专业力量需求,通过内部挖潜、人员划转、公开招聘等方式,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用编用人需求。通过整合,推动编制资源向执法力量和执法一线集聚流动。着眼“边培训、边办案、边提高”思路,实行人员多岗轮训、业务多项普训等方式,着力打造术有专攻、本领高强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铁军。目前,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以大专以上学历为主,取得行政执法证人员占比88.3%,人员配备、专业素质与改革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
三是着眼实用抓评估,提升执法效能。聚焦案件查处、问题发现等执法主责主业,设置日常执法、案件办理、制度机制建设等方面2大类40项评估指标和评分细则,科学量化评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履职效能,用制度、结果和成效对执法机构工作精准画像,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在专业素养、担当作为、手段改进上提质增效。执法队伍先后开展“清水蓝天”“静夜守护”等多项执法行动,办理环保案件1122件,立案处罚686件,妥善处置群众环境污染投诉26686件,办结率达100%,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安全“防火墙”。
(莆田市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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