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委编办“三举措”优化机构编制事项办理
来源:漳州市委编办 时间:2023-03-28 16:01 浏览量:{{pvCount}}

 

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的政治资源、执政资源。处理好集中管理与部门所有的关系、平衡好需求迫切与资源有限的关系,考验着机构编制部门的智慧和担当。漳州市委编办牢固树立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文明管理的工作理念,把调研论证作为调配的前提,把管理评估作为调配的依据,把法律法规作为调配的准绳,不断推动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一是强化论证,提升使用配适度。坚持事前调研论证与事后管理评估相结合,认真鉴别基层部门诉求的合理性,研究分析调整建议方案可行性,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施策,切实把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到亟需领域、合适位置。在事前环节,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事项论证机制,采取数据比对、个别访谈、实地调查等方式,对行业各部门、县(区、开发区)提出的机构设置、编制核增、编制使用申请等事项逐一梳理分析,通过横向纵向比较、发展脉络分析,综合考虑位置职责情况、人员工作强度,研究提出办理意见建议。对论证合理的诉求,快速形成办理意见提交室务会及编委会研究决定对非必要、不可行的诉求,耐心细致做好沟通解释,最大限度争取部门和基层理解支持。在事后环节,积极推进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工作,围绕职能匹配度、履职成效度和工作饱和度设置多元评估指标,运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对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工作忙闲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结合评估情况及时提出职能优化和机构编制调整意见,作为部门机构编制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以评估促管理优化、以管理优化促履职尽责。

二是严明纪律,提升管理规范度。坚持“编制就是法”的理念,通过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使用计划、规范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深化机构编制工作情况监督,克服机构编制管理的随意性、盲目性和不确定性,以全流程规范化管理赢取社会公信度。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用编统筹,联合组织、人社等部门会商确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用编指标,对除政策安置、人才引进等特殊需求外的用编事项实行计划管理,为推动机构编制精准供给奠定基础。制定《市直机关人员转任调任及其用编把握的几个原则》,修订《市委编办室务会议事规则》,明确机构编制使用标准、审核把关程序和操作规范流程,引导各级各部门依规表达机构编制诉求,规范办理机构编制事项,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秩序。同时,坚持用开放理念深化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完善机构编制公开制度,定期邀请市直人事科室和县(区、开发区)机构编制部门负责人开展机构编制工作服务满意度评价,畅通意见建议反馈通道,努力争取方方面面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优化服务,提升服务便利度。坚持换位思考、主动服务,从审批办件材料压简和工作方式改进优化着手,持续优化机关工作作风,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服务质效。在精简材料方面,坚持“应减尽减、能简则简”原则,在出入编办理中推行“最多跑一次”,推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不见面”审批服务,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对中小学校紧缺学科优秀教师引进用编开通“绿色通道”,推动机构编制审批服务提速提效。在作风建设方面,以推进干部作风“五不”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大力推行工作目标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跟踪督办制度,落实首办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回音”;结合开展“三提三效”,引导党员干部围绕重点课题调研和业务工作推进,深入基层、深入机关一线发现问题、靠前服务、破解难题,形成高质量调研成果3篇,为市直部门和县(区、开发区)解决机构编制实际问题32项,树立机构编制部门真抓实干、履职担当的良好形象。

(漳州市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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