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狮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积极探索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的有效途径,不断提升编外人员规范化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一、突出协同协作,理顺工作职责,破解编外人员管理机制缺失的问题。由机构编制、人社、财政三部门组成编外人员管理联席会议,统一管理全市除警务辅助人员、医疗机构和学校编外人员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统一制定申请使用编外人员的审核审批流程和相关表格。明确编外人员管理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控制人数规模,人社部门负责招聘和管理考核,财政部门负责核定人员经费,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履行主体责任负责日常管理,形成分工明确、权限清晰的编外人员全链条管理机制。
二、突出限额控制,强化源头管理,破解编外人员规模无序增长的问题。编外人员管理联席会议统筹考虑工作任务、编制配置等情况,核定各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控制数。机关事业单位凡计划新增使用编外人员,须由主管部门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列明现有人员使用情况、新增人员岗位及职责、所需人数、使用年限、申请理由、经费来源等内容。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严控增量、优化存量、动态管理”的原则,采取“出一进一”或“出多进一”的方式严格审批各部门新增使用编外人员计划,个别需调整控制数才可新进编外人员的,应提交编外人员管理联席会议研究同意。
三、突出公开择优,规范招聘程序,破解编外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新增使用编外人员计划经审批后,人社部门按照“公开公正、人岗相适、择优招聘”的原则,指导主管部门制定招聘方案,根据岗位需求拟定招聘的学历、专业、职称、从业资格和工作经历等条件,组织公开招聘考试或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开招聘。新聘用编外人员原则上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在手续办理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编外人员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等材料报机构编制和人社部门备案。未经机构编制和人社部门同意自行聘用的编外人员,财政部门不予受理工资发放。
四、突出严管厚爱,加强管理考核,破解编外人员工作散漫懈怠的问题。按照“谁用人,谁考核”的原则,建立健全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制度,人社部门每年根据用人单位绩效评估结果等次,核定各单位编外人员年度考核优秀、基本合格及不合格等次比例和人数。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年度考核优秀、合格的编外人员,明确用人单位可给予一定额度的奖金,且优秀等次与合格等次人员的奖金额度应适当拉开差距;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或一个聘期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视为严重违反日常管理制度,应解除聘用合同;对聘期内年度考核结果有1次基本合格的,合同到期后不得续聘。
(石狮市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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