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全会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的部署要求,立足职能定位,从优化体制机制、调整完善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等方面发力,进一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一是优化机构职能。围绕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商务、工信、金融监管等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职能,促进部门履职尽责,建立健全协作机制,着力构建良好营商环境的机构职能体系。将投资促进职责整体划入商务部门,商务局加挂投资促进局牌子,增设投资促进处室,强化招商牵头工作职能。调整市招商服务中心机构规格,归口商务局(投资促进局)管理,形成招商合力。完善民营经济人士和高层次人才、产业领军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在市工信局设立产业人才处,指导民营企业人才发展。优化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风险预警和维护金融稳定等相关职责,调整设置金融监管处(发展服务处)、金融协调处,加强金融风险管控。
二是深化园区改革。坚持优化协同高效、从严从紧控制,推动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理顺跨行政区关系,“一区多园”开发区以属地管理为主要原则,综合考虑开发区区域面积、管理权限、发展水平等因素,将27个园区管理机构整合优化设置。聚焦重点区域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新区、自贸区融合改革,实现资源整合优化,发挥“多区叠加”优势。同时,探索推进直管区+共建区管理体制改革,突出营商环境建设、招商引资主责主业,有效承接138项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实施集中审批和并联审批,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实现新区事新区办。深化福州高新区、大学城融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现机构精干和扁平高效管理目标,发挥高新区牵引作用和大学城科技资源溢出效应,推动“科学创新-技术孵化-生产经营”的良性循环,实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专业化园区”全链条的体制机制改革,助力高新区企业发展。
三是强化法治保障。将原先分散在各部门的行政复议职责集中到司法局,调整设置行政复议综合指导处,有效解决企业行政复议“多头跑、多次跑”。加强综合便民惠企服务机构建设,将机构职责范围扩展到党群、综治、社会保障、市场监督、退役军人等5大综合服务,整合乡镇(街道)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由一个机构统一承担,同时实行“无差别综合窗口受理”,建立“乡镇(街道)前台综合受理、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后台分类办理、乡镇(街道)统一窗口出件”的“受审分离”政务服务模式,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快捷。
(福州市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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