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在学习宣传上下功夫、在规范管理上见真章、在监督检查上求实效,守牢思想、制度、纪律“三道防线”,不断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一、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一是提高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将《条例》及配套文件纳入区委党校培训课程,常态化派员到党校主体班授课,开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例警示教育。二是提高人事干部机构编制纪律意识。结合工作调研、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等工作,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通过分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向全区各单位人事干部开展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宣传,强化人事干部机构编制纪律意识。三是提高干部执纪水平。通过办公会、党员大会、读书班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机构编制纪律规矩,不断增强机构编制干部的法治意识。
二、强化程序执行,织牢制度防线。一是规范机构编制事项申报程序。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办理的通知》,规范各镇(街)、区直部门申报调整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和组织实施程序,明确申报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行文主体和行文方式,推动《条例》落细落实。二是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审批程序。持续推进机构编制事项审批程序标准化建设,修订完善机构编制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编制使用、人员流动、机构调整、职责变动等事项审批程序。三是落实机构编制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分析研判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形成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分析报告、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定期向上级报告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相关事宜,防范违纪违规行为。
三、强化监督管理,守牢纪律防线。一是强化日常监督。及时更新维护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建立编制人员变动台账,实行统计数据月报制度,形成系统、台账、月报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实时监控机构调整、用编审批、人员进出等工作,实现全流程覆盖。二是强化联动监督。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构编制事项调研等工作,加强对各部门遵守机构编制纪律情况的跟踪督促,并通过加强与组织人事、财政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联动监督。三是强化整改监督。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建立全区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问题台账,督促相关单位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并定期跟踪问题销号进展情况,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同安区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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