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华安县列入我省第三批乡镇(街道)片区联合执法试点县,试点以来,该县积极整合行政执法力量,探索创新行政执法模式,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推进乡镇片区联合执法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健全组织体系,保障执法工作有序运转。因地制宜统筹设立联合执法片区,形成“扁平化”管理、上下联动的立体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机制。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乡镇片区联合执法试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31个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作为责任人具体抓工作落实。按照“执法最便利、处理最有利”原则,将9个乡镇科学划分4个片区,片长分别由县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等4个领域执法部门分管领导担任,进一步加强各类执法资源的统筹协调,集中力量处置重点、复杂执法问题。二是理顺职责边界。全面梳理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以“高综合、高需求”为导向,将赋予乡镇的近500项行政执法事项,按照6个专业+1个综合进行分类,聚焦乡镇反映比较集中的城管、工信(商务)、农业农村、水利等7个领域执法问题,通过乡镇、县直单位双向选择,确定第一批赋权乡镇行政执法事项。同时,明确两级执法职责分工,已赋权给乡镇的执法事项,执法主体为所在乡镇,未赋权事项以县级执法部门名义执法,避免出现重复执法和推诿扯皮。三是落实经费保障。将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的工资待遇、培训教育、执法服装、车辆和装备等所需经费全部列入县财政预算,并设置执法专项经费,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需求,确保片区联合执法所涉及部门、乡镇的经费得到保障。4个驻点乡镇均提供集中办公场所,执法队伍设置办案室、案件讨论室、培训室,配备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确保联合执法顺利开展。
二、整合基层力量,保障执法队伍高效整合。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推动县级执法力量下沉,形成县乡执法密切配合、相互补充的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一是充实执法队伍。整合林业站、畜牧兽医站、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派出(驻)机构和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6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下沉到乡镇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各领域专业优势,提高联合执法效能。二是统筹部门联动。建立由相关领域执法部门副局长、部门综合执法大队队长、乡镇分管领导等组成的片区联合执法领导队伍,明确县乡联合执法人员,构建“县城市管理局指导、片区中心乡镇综合执法队牵头、片区其它乡镇综合执法队参与”的工作机制。整合县乡执法力量,统筹片区内乡镇及其它执法队伍,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配备执法装备,有力增强乡镇执法队伍力量。三是提升业务能力。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严格确保乡镇执法人员持证率水平,共带动100余名乡镇干部参加考试。邀请有关专家、“闽执法”技术员围绕法律法规、平台操作流程等进行专题授课,并组织城管局、林业局等8个县级执法单位培训执法业务,不断提升执法队伍执法水平,共组织开展全县性执法培训5场次,参训人员400余人次,执法人员参与率100%。
三、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执法程序科学规范。探索乡镇区域联合执法新模式,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逐步完善相应制度,实现执法力量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目标。一是建立规章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县乡镇片区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县乡镇片区联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8项规章制度,围绕执法事项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建立联合执法常规启动机制和联合执法专项启动机制,应对不同情况执法需求。按要求公布4个片区联合执法人员名单,明确片区联合执法工作职责及各成员单位职责,绘制执法程序流程图,确保片区联合执法有章可循。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制定片区联合执法检查工作计划4份,明确检查时间、地点、人员、任务等,合理确定执法检查频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享互通执法信息,识别可能出现的风险和突发情况,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同时建立执法评估机制,定期跟踪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注重正向激励和负面纠正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优化执法检查。三是优化办案流程。推行“简案快办”程序,对案件事实进行初步的量化分析,符合条件的实行“现场执法告知、现场检查、现场交流反馈”的执法工作模式,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统一执法文书格式和规范执法卷宗规整,对容易引发的争议点,做到有迹可循。在保证执法公正、程序正当的前提下,注重以人为本、双向互动,实现执法过程中的和谐与共赢。用好“闽执法”平台片区联合执法功能模块,开展执法检查200多起,推动“数智”赋能行政执法。
(漳州市委编办 华安县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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