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委编办立足“学、宣、干” 推动《福建省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审议决定和组织实施办法(试行)》落地见效
来源:福州市委编办 时间:2023-06-15 08:37 浏览量:{{pvCount}}

   

《福建省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审议决定和组织实施办法(试行)》印发以来,福州市委编办高度重视、精心筹划,扎实做好《办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有力推进全市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

一是精细“学”,夯实自身业务基础。紧扣“细、实、深”学习要求,扎实推进“领导领学、处室研学、集体共学”。第一时间向市委编委领导汇报,并积极推动《办法》纳入市县各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强化领导干部“编制就是法制”意识。召开交流研讨会,业务处室对《办法》进行逐条分析解读,并结合福州市实际,进一步细化动议、论证、审议决定和组织实施等环节工作流程和执行标准,推动《办法》真正内化为机构编制管理的工作指南和行动遵循。组织开展全市机构编制系统专题培训会,通过系统讲解、案例剖析、现场考试等方式,切实提升机构编制系统干部对《办法》的理解运用水平。

二是精准“宣”,凝聚依法治编共识。将《办法》转发至市直各部门,并针对教育、卫生等重点单位上门开展面对面宣讲,强化各部门规范办理机构编制事项的自觉性。印发《办法》宣传资料,供窗口来访办事人员翻阅学习,并做好答疑释惑工作。利用实地调研、部门商谈、年度普法活动等工作契机,深入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宣传宣讲,促进《办法》尽快转化为“依法治编”的生动实践。

三是精心“干”,强化督查跟踪问效。通过处室协同联动,构建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指导监督机制,形成抓落实、促执行的工作合力。业务处室把好事前事中审核关,提醒、指导各单位在机构编制事项调整过程中严格贯彻执行《办法》各项规定。监督处执行事后督查权,将《办法》实施情况作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查评估,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维护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

                                                                                      (福州市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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