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类单位需进行网站开办审核和资格复核申请? 党政机关开办网站需要经过开办审核,已经有网站的党政机关需要进行资格复核。审核或者复核通过后,党政机关将自动获得网站标识。 事业单位直接进行网站标识申请。 2、党政机关如何办理网站开办审核和资格复核? (1) (2) (3) (4) 3、如何填报“网站开办主体职能”的内容? 网站开办主体职能是指网站开办单位主体的业务范围和机构职能等,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填写,字数限定在500字以内。 4、如何填写“网站简介”? 网站简介包括单位网站开办的目的、宗旨、内容等介绍,字数限定在500字以内,但不得少于50字。 5、网站名称如何填写? 网站名称是指用于网站识别的字符标识,通常为网站首页的页面标题。网站首页的页面标题显示在浏览器标签处。例如: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网站名称是“中国机构编制网”(如下图)。
网站名称应与网站开办审核申请或标识申请的主体和单位名称相符,可以为单位法定全称或习惯简称。 6、网站开办审核和资格复核申请通过后,如何进行变更操作? 登录系统,在“标识管理”操作栏中点击“变更”按钮,针对需要变更的内容进行修改并提交,经审核通过后即生效。 7、如何获得“网站标识”和《标识证书》? 党政机关在通过网站开办审核和资格复核申请(包括在线提交的申请和线下报送纸质材料申请)后即可获得“网站标识”(该网站标识需要放置在网站著位置),点击该“网站标识”即显示《标识证书》。 8、注册单位在获得网站标识后应如何进行加挂展示? 注册单位可使用自有网站进行网站标识的加挂展示;无自有网站的单位可选择使用“网络红页”进行加挂展示。 9、注册单位如何操作“网站标识”的加挂展示? (1)使用自有网站挂标操作流程: a:收到“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和资格复核申请通过”的确认短信或邮件后,登录系统,在“标识管理”菜单中点击“标识代码”按钮; b:将系统发放的JS代码复制并粘贴到网站所有页面代码的</body>前即可; c:登录本单位网站检验“网站标识”是否加挂成功。 以上操作建议由网站管理技术人员进行操作。 (2)使用“网络红页”挂标操作流程: a: b: 编辑“底部页脚”,点击“提交内容”按钮; c: 发布“网络红页”并检验“网站标识”是否加挂成功。 “网站标识”应加挂在已经发布的“网络红页”上,“网络红页”的挂标,无需使用JS代码。 10、一个单位有多个网站(含“网络红页”),是否可以使用同一个《标识证书》? 不可以。网站与《标识证书》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一个网站 对应一个《标识证书》,具有多个网站的单位需申请多个《标识证书》。对于既使用自有网站也使用“网络红页”的单位,可选择在自有网站加挂“网站标识”。 11、《标识证书》中的信息发生变化,如何修改? 要对《标识证书》中的单位信息进行变更,需登录注册系统,点击系统界面上方的“单位信息”,对相应内容进行修改,《标识证书》的其他内容在“标识管理”中,点击“变更”按钮进行修改。 12、使用网站群或二级页面的单位如何操作“网站标识”的加挂? (1)收到“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和资格复核申请通过”的确认短信或邮件后,登录系统,在“标识管理”菜单中点击“标识代码”按钮; (2)将系统发放的JS代码复制并粘贴在本单位所在的二级页面代码</body>前。 (3)登录本单位网页检验“网站标识”是否加挂成功。 以上操作建议由网站管理的技术人员进行操作。 13、党政机关已注册域名但未发布使用“网络红页”,应进行“开办审核”还是“资格复核”? 以“网络红页”是否对外公开发布为准。未公开发布的“网络红页”进行网站开办审核申请,已公开发布的“网络红页”进行网站资格复核。 14、如何获取网站IP地址? 可通过咨询本单位的网站运维人员,或自行查找。 查找方式如下: 第一步:点击电脑“开始”菜单,找到“运行”功能; 第二步: 打开运行,在运行框内输入“CMD”(不区分大小写),点击确定; 第三步:在Administrator>键入“ping”; 第四步:敲入“ping”后,空格键,输入你要查询的网站网址,回车。 第五步:页面出现的数据即为所要查询的IP地址(如下图),记录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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