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情况的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19-12-30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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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事业单位规范运行,按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福建省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局通过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对依法报送并公示2018年度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按照6.5%的比例随机抽取了62家作为公示信息抽查对象,并于2019年8月至11月期间采取实地核查、书面审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对其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等法人公示信息进行了检查。
从抽查的整体情况看,大部分事业单位能够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法开展业务活动,认真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内部管理、履职情况良好。但是,在检查中也发现部分事业单位存在法人登记事项未及时变更、实际业务与宗旨和业务范围不一致等情况。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11家事业单位法人对登记事项进行了立即整改;对福建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等实际业务与宗旨和业务范围不一致的事业单位,我局依法进行了处理,要求限期整改并通报举办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情况予以通告,请各举办单位敦促事业单位认真抓好整改工作。
福建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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