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87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15-06-12 09:21 浏览量:{{pvCount}}

闽委编办函〔201558

陈宜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省教育厅依法设立“终身教育处”的建议》(第1687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加强终身教育对建设学习型社会、提高全民素质、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办立足部门职责,认真做好有关终身教育的机构编制保障工作。2010年,根据《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有关规定,在省教育厅“三定”中明确由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负责协调全省终身教育工作,承担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为省教育厅核增了行政编制,用于加强终身教育等相关工作。2014年在省级政府机构改革中,将省教育厅与省委教育工委调整为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按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整合部门的行政编制原则上应按10%左右精简。考虑到省教育厅承担统筹指导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终身教育等职能,任务较重,对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行政编制未作精简,相当于进一步予以加强。

您提出在省教育厅单独设立终身教育处的建议,我办十分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近年来,中央对机构编制控制十分严格,明确要求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省委、省政府对此也反复进行强调,因此,目前各单位如要新设机构,基本上采取“撤一建一”的办法,即由主管部门对现有相关职责和机构进行整合归并,腾出机构数,用于确需增设的机构,按程序报批。下一步,我办将进一步与省教育厅沟通,建议省教育厅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内设机构进行调整优化,对于职能弱化的机构予以整合,腾出机构限额,用于设置职能强化、确实需要单设的机构,切实保障终身教育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在与您沟通中,您提出建立“社区发展服务中心”,以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全民学习、社会教育等工作,并在自贸试验区先行探索推进。该建议很有前瞻性和针对性。鉴于这项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我办将立足部门工作职责,加强沟通研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健全制度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动终身教育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感谢您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杨 

联 系 人:匡爱国

联系电话:0591-87843955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

                                                     201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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