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162088号提案的答复函
闽委编办函〔2016〕64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16-05-10 17:09 浏览量:{{pvCount}}

 

沈文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出台新高考应对政策的建议》(第20162088号)悉。经研究,现就涉及机构编制部门职责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随着全国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推进,进一步要求普通高中学校深化课程改革,高中教育将发生重大转变,从固定班级、统一授课,转变为选课制、分层教学、走班制。改革后将出现部分高中学科“小班化”开课等现象,这对高中教师编制资源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您提出的“及时修改出台新的教师编制标准,在原有的高中教师编制基础上适当增加普通高中任课教师编制”建议,我办将结合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和高中课程改革,与省教育厅等部门作进一步深入研究。目前,各级机构编制部门面临的主要困难是事业编制总量问题。根据新一届中央政府《约法三章》要求,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各地事业编制不得突破2012年底总量。鉴于目前全省各级事业编制总量不足,因此,修改出台新的教师编制标准困难很大。

为适应新高考需要,我办将会同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机构编制、教育部门认真解决好今后高中教师编制不足问题。一是通过全县中小学教师总量调剂,教师编制学校间动态调整,用于保障高中教师用编所需;二是通过控编减编、整合职能相同相近的事业单位、撤并规模小和任务萎缩的事业单位等办法收回的事业编制统筹调剂;三是调整现有学校人员编制结构,创新用人机制,将调整出来的一些非专技人员编制用于配备高中学校专任教师,非专技人员探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同工同酬。这些政策可由各地根据实际,统筹使用。同时,我们也积极鼓励各地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举办公益性教育机构,给予民办中学更多优惠政策,以缓解公办学校用编压力。

感谢您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廖世铢

联 系 人:王小龙

联系电话:0591-87831076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51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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