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162189号提案的答复函
闽委编办函〔2016〕68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16-05-13 17:11 浏览量:{{pvCount}}

 

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我省地方戏曲保护和发展的建议》(第20162189号)悉。经研究,现就涉及机构编制部门职责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省戏曲历史悠久、资源丰富,保存着闽剧、莆仙戏、梨园戏等众多地方戏曲剧种,是全国著名的“地方戏曲大省”。地方戏曲院团是传承和弘扬福建戏曲的重要力量,在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繁荣戏曲事业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2015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传承和弘扬福建戏曲的若干意见》(闽委办发〔201526号),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剧目创作、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并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健全机制等措施做大做强一批地方戏曲院团。

贵委提出的“由省编制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别牵头,组织市、县根据各地各剧团实际需求,解决涉及编制及职数的具体问题”建议,以及目前部分地方戏曲院团特别是一些县级剧团面临人才断档(人才老化、人才流失、后继乏人)等问题,要求加强机构编制保障。根据机构编制分级管理原则,市县剧团确需增加一些编制问题,可由各地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研究解决。我办将积极指导、督促各市、县(区)机构编制部门,认真做好剧团机构编制保障工作。

感谢贵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廖世铢

联 系 人:王小龙

联系电话:0591-87831076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51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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